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支队:
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编制〈福建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闽安委[2004]24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总队制定了《福建省消防安全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八月三日
福建省消防安全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
前言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省委、省政府也提出了构筑平安福建的战略决策和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建立一个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既是构筑平安福建战略决策的重要内容,又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有力保障,是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的转型期,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消防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消防安全形势还不容乐观,与保障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所需的消防安全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因此,必须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对全省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总体规划和部署。
一、消防安全工作现状与形势
"十五"以来,全省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目标,全面落实《福建省十五期间消防发展指导意见》,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全省先后开展了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三合一"厂房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改善了我省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加强消防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推进了城市及小城镇消防规划。目前,全省已完成了9个设区市、15个县级市、23个县以及43个重点(中心)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组织社区消防建设,提升了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健全消防工作网络,完善群众性消防组织,初步建立了与现代城市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四是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树立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省认真指导、推动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措施的落实,逐步建立起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的新机制。五是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了社会消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积极性,依托社区、乡镇重点企业、治安联防队、保安、民兵预备役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等,广泛组建了政企联办型、企业集资型、以厂(企)养队型、以民养队型、群众自办型等不同形式、一专多能的乡镇专职、义务消防队。同时,还探索成立了由政府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组成的消防队,促进了社会消防组织网络的完善。六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了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消防站对社会开放活动,充分运用大众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以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社会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经过努力,全省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一定改善,2001、2002年连续2年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但全省消防安全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火灾形势比较严峻。2003年,全省共发生火灾8261起,死亡95人,受伤117人,直接财产损失8661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了35.4%、55.7%、53.9%和51.6%。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城市消防规划以及消防站、消防给水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常使小火酿成大灾。截至2004年6月,全省仍有20个县城和77个重点(中心)镇尚未制定消防规划,已制定规划的也不够落实。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最低要求,全省应设消防站149个,目前仅有112个;应设市政消火栓14437个,目前仅有9474个。同时,消防部队技术装备落后、个人防护装备不足,也制约了部队战斗力的提高。按标准全省应配备各类消防车531辆,目前仅有414辆,且多数为功能单一的水罐车、泡沫车,相当部分已快到或超过服役年限。三是火灾隐患突出,整改难度较大。经多次专项治理,全省仍然遗留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58家。建(构)筑违法投入使用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所属或所在的建筑中,违法投入使用的就占72.6%,虽经省政府组织整治,仍有17598幢建(构)筑违法投用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大量火灾隐患的存在,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四是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够落实。从总体上看,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消防安全管理有的还流于形式,消防安全措施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还存在模糊认识,"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以及在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上推诿、扯皮现象还普遍存在。五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强。从近年来火灾发生的原因分析看,80%以上的火灾是由于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的,火灾中人员的伤亡许多也是由于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和技能缺乏造成的。六是农村消防工作相对薄弱。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诱发农村火灾的因素大幅增多,加上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消防管理机制缺位,村民自防自救能力低,导致农村火灾事故不断增加。
二、发展方针和规划目标
(一)发展方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发展道路,依法治火,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自我管理,社会广泛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
从2006年起,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省消防法制体系得到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不断增强、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不断加强、社会消防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逐步完善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消防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努力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三)分类目标
1.全省火灾指数控制目标
到2010年,全省每年每亿元GDP火灾起数控制在3起以内,每百起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控制在上年全省GDP的万分之五以内。
2.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到2010年,全省已完成城(镇)区总体规划的城镇全部配套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和法定审批程序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省市政消火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加快城市消防站建设。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新建、改建一批消防队站,到201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消防体系;县级以上消防站全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加强防火、灭火器材、装备建设。提高消防监督技术装备水平,到2007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全部达到《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2-2004)标准要求;增加消防部队器材装备的数量和种类,提高现代化水平和科技含量,到2010年,消防车等执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以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的达标率达100%,县级市以上的城市应配备至少一部32米以上消防举高车
--建立消防快速反应指挥系统。完善119调度指挥系统,建立一套设备先进、功能齐全、指挥自动化程度高的新一代通信调度指挥系统,保证消防通信畅通、快捷
3.消防管理信息化建设目标
到2010年,建成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队三级联网的电子办公系统,实行消防行政审批、日常消防监督、消防行政处罚、消防档案管理等自动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消防工作社会化机制建设目标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社会化教育,普及防灾救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素质,到2010年,全省90%的学校开设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城市居民的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95% 以上
--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到2010年,沿海发达城市普遍建立政府合同制消防队,城市社区义务消防队建队率达100%,形成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力、多种专、兼职消防队伍为补充的城市消防力量格局;乡镇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建队率达100%,形成以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为骨干、农村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农村消防力量布局
--培育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引导、促进从事消防专业服务的社会消防中介组织的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消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科技化和现代化水平
1.加快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能力。各级公安、计委、建设、规划、土地、供水、供电、电信等部门要督促尚未编制总体规划及消防规划或原有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现已滞后的城镇,按照《消防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抓紧编制和修订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新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消防规划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同时,制定出台《福建省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确保消防规划的落实。
2.加强消防队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一是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合理规划,合理布局,以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区等区域消防队站建设为重点,新建一批消防队站,合理配备消防车辆和器材,并提高现有消防队站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能力。二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强和合理配置消防特勤力量,提高消防队伍扑救重特大火灾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实战能力。对尚未建立消防特勤大(中)队的设区市、县级市,要尽快完成组建工作;对有条件的县城要设立消防特勤班。
3.加快119消防调度指挥系统扩容改造,提高消防调度指挥综合能力。通过采用图像监控、卫星通信、大屏幕显示、CIS、GPS等先进通信技术,扩充灭火调度电话系统,建成第三代现代化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消防GPS车辆监控、导航系统和高频宽带无线通信系统,实现通信调度网络化。
4.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提高消防机关办事效率,增加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加快消防电子政务系统和消防综合信息网建设,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和共享能力。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行政办公方面的优势,努力实现消防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公,通过互联网实行政务公开。
5.加强现代化消防装备,提高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保障能力。加强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2-2004)要求,完善配置办公、通信和信息处理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类、消防安全检测类、火灾现场勘查类、消防宣传教育类以及个人防护类技术装备,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科技水平。增加大功率水罐车、泡沫车、云梯车和处置化学灾害事件所需的消防特种装备,提高扑救大型立体及特殊火灾的能力。储备充足的灭火剂以及各种战备物资,建成保障有力的后勤基地。加强新型卤代烷灭火剂替代物、阻燃装饰材料、耐火构件、防火涂料、大区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等各种消防实用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消防科技含量。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1.创新消防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完善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组织网络,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劳动、民政、司法、文化、广电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媒体的职责,将消防宣传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和学校教育课程,列入普法、培训、科普工作内容,形成"政府社会齐抓共管,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工作机制。
2.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普及市民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知识。继续抓好妇女儿童消防宣传教育,巩固消防站和消防教育馆对外开放建设成果,开发一批消防工艺品和消防纪念品,制作消防文艺节目,打造福建消防文化品牌。评选"消防平安大使",组织消防公益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
3.建立社会消防培训体系。建设和完善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完善实物、图片、影像资料、多媒体演示、灾害模拟与处置演练等教育训练设施,广泛开展消防社会化教育培训,实现消防教育培训场景化、规范化、模式化。加强对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完善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社会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三)强化火灾隐患检查整改,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1.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三合一"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解决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建筑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故障、停用、维护保养不当、质量不过关、不合格等问题,消除建筑自身火灾隐患。
3.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火灾隐患的论证和整改程序,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新闻通报、公示公告制度和疑难火灾隐患整改政府督办制度,促进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建立消防社会化机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1.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制订出台《福建省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社会各单位以及个人四个层面的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检查和考评。
2.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提升社区消防建设的层次,增强社区消防管理、教育、服务、保障功能。制订出台《福建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指导意见》,开展城市社区消防建设达标活动。
3.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无火灾乡村"创建活动,推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强化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建设,发展农村自防自救力量,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
4.探索消防安全与金融、保险互动机制。适应市场化的需要,积极研究金融、保险与消防的关系,使金融信贷、保险承保与投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发挥经济杠杆手段,促使社会单位自觉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建立社会消防服务体系。严格规范消防中介的服务领域,推行消防安全检测、风险评估等社会消防服务;培育一支门类齐全、技术先进、装备精良、运作规范的消防技术服务队伍。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地方消防立法;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法制保障,对队伍建设经费,队员的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医疗抚恤、奖惩,消防车辆牌证、养路通行费及税务优惠、救援补偿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社会消防力量持续健康发展。
(二)逐步增加政府财政投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消防事业投入,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设施装备建设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在教育、科研、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市政建设、维护等专项拨款中,都应将消防方面的需要列入计划。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特点,有计划地增加消防资金投入。
(三)加强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要积极组织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加强对消防应用技术、基础理论的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积极推进省际、国际消防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一)应急联动通讯系统建设工程。按照建立"集中接警、分散处警"的模式,开展"110"、"119"、"122"三台合一的应急联动系统改革试点,建立计算机火警受理系统,350兆无线通信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建成区,公安消防支队(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配备功能齐全的通信指挥车。
(二)指挥通信系统建设工程。建成以省、市二级指挥中心为主体框架的通信网络,实现具有较强信息系统传递、处理能力的消防综合业务网络管理和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总队、支队、大队三级办公OA系统,提高部队综合指挥能力。
(三)消防模拟训练中心建设工程。建立多媒体电化教学、计算机教学模拟训练中心,设置化工装置、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水上救援等场景,构建仿真的作战环境,根据训练课题,虚拟作战对象,开展模拟训练,提高训练实战效果,实现消防部队由"数字规模型向服务效能型、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
(四)实施"全民消防素质教育工程"。按照"消防素质教育普及"、"消防素质教育提高"、"消防素质教育强化"三个阶段,分别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素养和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