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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2 13:22:58
来源: 福建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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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省消防部队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推动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真正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各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积极发展适合我省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广大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年内,主要采取"三个推动"的做法。一是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网络建设。在继续巩固公安派出所、乡镇防火办等现有工作力量和责任体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研,依托综治网络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工作,拟提请省综治办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各级综治组织农村消防工作职责,建立起群防群治以及"点、线、面"结合的农村消防管理与防控体系。二是推动消防工作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范畴。积极指导全省依托新农村总体规划调整、村容村貌治理、农村扶贫以及水利建设和农电工程建设改造等工作,将村民住宅、商业网点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能源、公路、农业信息化等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实现消防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对接,在源头上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水平。将城镇规划建成区外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纳入建筑工程消防监督视线,推动农村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的有效落实。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求重点镇(中心镇)以及人口超过5万、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要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它乡镇、村要因地制宜地组建兼职、义务消防队。三是推动典型示范作用的发挥。上半年,提请省公安厅、综治办、农办、建设厅、民政厅对2006年各设区市推出的"市级消防安全示范乡村"进行复查验收,评选一批"省级消防安全示范乡村",并遴选其中一个乡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拟于10月召开现场会,通过典型示范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年内,拟联合福建电视台组织策划一次"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大型系列报道活动,拍摄制作7个系列专题在公共频道《全景西岸》或《农家新事》栏目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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