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防疫工作的时间不断延长,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反映人员成本及物资支出大幅增加,经营压力较大,且物业服务行业普遍存在管理费偏低且难提价的困境。因此我建议,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供给体系。”林常青说,2020年12月25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做了相应规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期间,街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为此,他建议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供给体系,大力提升物业服务队伍的应急防控、救援能力,及时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时期的设备器材匮乏等问题。
此外,物业企业还担负着如流动人口管理、治安防控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社会事务。林常青认为,社区防控成本、公共服务成本等事实上成为物业服务企业的额外负担,建议应由公共财政对必要的防控物资支出、人工成本增加进行财政补贴。他说,在深圳、杭州等地已有一些经验做法,按照物业在管住宅项目服务面积按一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务补助,并建立奖励基金鼓励优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