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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目前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以“国有林场+村集体”“国有林场+村民小组”“国有林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种模式,发展“场村合作”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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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山林更绿百姓增利

2024-04-21 12:47:46 来源: 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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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走进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大坑岗松林采伐迹地,一个个木桩旁种植的茯苓、青山环抱之中养殖的鸡鸭……藏着村民们致富的秘诀。

  “受益于林改政策,周边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特别是现有‘场村合作’的模式,让我们既享受到了造林技术、市场信息等‘一条龙’服务,又能够有更多的生态产品增加收益。”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村民兰明光说。

  兰明光所说的“场村合作”是什么?

  众所周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木权属多样化,呈现林地经营碎片化,加上林农投入不足、经营管理粗放,导致森林经营质量不高、林木收益低。为此,南平市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推广“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股份合作经营模式,通过对分散的林业资源进行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更好地让林业得发展、生态得保护、百姓得实惠。

  “葫芦山国有林场经营区主要坐落在闽江流域两岸、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两侧以及延平城区周边,面积超过6.7万亩,是生态公益型林场,肩负了生态维护和经济发展双重使命。”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副场长陈良喜介绍,近年来,国有林场积极响应,推广“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股份合作经营模式,通过发挥国有林场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优势,探索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与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合经营,走“场村合作”道路。

  据悉,目前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以“国有林场+村集体”“国有林场+村民小组”“国有林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种模式,发展“场村合作”造林。

  经测算,“场村合作”后的林地亩均蓄积量由原来的约5—7立方米提升到10—13立方米,有效调动了林农开展场村造林的积极性。同时,“场村合作”经营的林地,按现有市场测算亩产值扣除经营成本后纯收益提高到8000元以上,是原来的2倍左右。

  “国有林场是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在参与引导村集体和林农的林权流转、推广各种形式的合作经营、提高集体林经营质量和效益中发挥重要作用。”延平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大盛表示,“‘场村合作’模式完善了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仅提高了森林质量和经营效益,还能让村民在家门口共同参与营林抚育、森林管护等劳务实现增收。”

  截至目前,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已完成“场村合作”造林超过1000亩,培育打造了1个森林经营示范“综合体”6片超过1200亩,新建闽江沿岸规模化花化彩化示范基地约200亩,新增附近村民就业岗位百余个。(记者 吴建琼 通讯员 黄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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