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原告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鉴定事项到庭通知书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一、请求依法判令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人民币275039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2750390元为基数,按2022年10月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的标准计算】,自2022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191778.58元); 二、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以上金额暂计为2942168.58元。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7月25日15时在本院民二庭进行工程量鉴定相关调查事项,逾期未到庭参加本次鉴定活动,将视为你方放弃对鉴定过程提出意见和进行质证的权利,不影响鉴定程序的进行,本院将依法根据现有证据及鉴定意见对本案做出裁判,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将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