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平安福建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新阶段。
8月21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杰鹏说,近年来,福建统筹发展与安全,始终把平安福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群众安全感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进入新发展阶段,平安建设内涵外延不断拓展,群众对‘大平安’需求不断升级,十分有必要发挥立法在平安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平安福建建设法治化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更有力、更有效地推动平安建设。”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涉及平安建设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具有三大特色亮点:
一是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明确开展平安建设需统筹发展与安全,运用多种治理方式,推进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并将每年3月设为平安福建宣传月。二是聚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明晰各方责任。首次明确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主管机构职责,并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基础建设、风险防控、重点领域治理、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职责任务。三是聚焦回应群众关切,解决急难愁盼。明确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等11个领域作为现阶段重点防治和专项治理内容等。
李杰鹏表示,围绕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省委政法委将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厘清各项条款,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协调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的困难问题,并将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促进工作抓实抓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平安福建建设的持续推进,福建全省社会大局保持平安和谐稳定。公安机关反诈工作在去年发案数、财损数“双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今年1—7月,发案数、财损数同比分别下降21.1%、24.3%;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年均化解矛盾纠纷40多万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蒋巧玲 刘妍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