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源、刘旺枝、洪幼菊:
本院受理原告刘跃聪与被告吴连宝、刘平源、第三人刘旺枝、洪幼菊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吴连宝就(2024)闽068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05日

刘平源、刘旺枝、洪幼菊:
本院受理原告刘跃聪与被告吴连宝、刘平源、第三人刘旺枝、洪幼菊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吴连宝就(2024)闽068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