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将部分钢铁产品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相关产品,应凭货物出口合同、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出口许可证。为帮助钢铁产品出口企业及时申领出口许可证和顺利通关,12月30日,福建省商务厅举办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申领线上培训活动。
此次活动邀请驻闽海关、厅行政服务中心专业人员,为企业解读政策,讲解业务流程,提示注意事项。福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出口企业代表等近400人参加了活动。参会企业表示,在当前我国钢铁产品出口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下,政策调整体现了我国钢铁产业深度融入全球市场、在国际供应链中地位日益提升的积极态势。通过政策调整,进一步规范钢铁产品出口秩序,有利于遏制低附加值产品无序出口,促进钢铁产业可持续发展。(记者 尤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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