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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大力度保障青年群体租赁住房-新华网
"保障对象未分配到实物配租房源且自行租房的,各区(管委会)按区域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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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大力度保障青年群体租赁住房

2026-07-29 09:50:42 来源: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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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施行,延续并升级“5年内5折租房”政策,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助力城市引才留才聚才。

  2021年7月,为了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人才支持,我市出台《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今《若干意见》到期,我市对原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后出台《措施》,进一步扩大政策保障范围,优化保障方式。《措施》有效期5年。

  【扩大惠及人群】 保障群体年龄统一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

  面向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对比原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了保障边界,扩大惠及人群,将保障群体年龄统一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同时新增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目前,保障对象分为两类: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5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5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优化保障模式】 逐步过渡到“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

  在保障模式方面,我市实行“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并将逐步过渡到“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的保障体系。具体保障方式根据房源筹集情况给予调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其中,实物配租原则上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建筑面积标准,以实物配租房源项目市场评估租金五折配租给保障对象。

  实物配租房源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申请,遵循就近分配原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就近申请配租。若所在行政区无可配租房源,可在相邻行政区内统筹调剂。鼓励岛内保障对象到岛外居住,岛外保障对象原则上不调剂到岛内居住。若工作区域调整,可申请调整配租地点。

  租金补贴则实行差异化区域标准,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就近尚有可分配的优惠房源,但申请人不选择实物保障的,不得再申请租金补贴。保障对象未分配到实物配租房源且自行租房的,各区(管委会)按区域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数据

  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我市自2021年推出“5年内5折租房”政策以来,累计发放补贴18个批次、16.08亿元,为13.63万人(45.57万人次)提供租房保障。(记者 袁舒琪)

[责任编辑:陈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