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是改善律师职业形象,提升精神品格,拓展作为空间,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最佳方式。本届论坛以“律师的社会责任”为主题,紧扣当前热点展开研讨,既顺应了广大律师的呼声,也符合社会各界的期待,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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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义兴:本届论坛的这个主题,是期望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讲话精神的指导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导,紧扣律师行业的执业实践,推动形成符合律师执业特点、反映律师执业精神、体现律师执业价值追求、为律师行业普遍认可并共同遵守的核心价值理念,并以此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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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曹卫:在不少人眼里,律师经常为"坏人"张目,靠钻法律空子谋生,甚至被描绘成追逐铜臭、挑词架讼、为司法腐败搭桥铺路、全无正义感的一个群体。对于律师群体的负面评价,虽然不尽全面,有所偏颇,但这提醒所有的中国律师——律师职业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更是一项正义的事业、公理的事业、良心的事业和超越的事业,这应当成为中国律师应有的追求和理念。因此,只有回归律师职业本身,在谋生的同时,更好地承担起自己社会责任,才能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社会评价和社会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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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格律律师事务所林辉: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每一个律师都应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律师对法律的正确实施负有特殊的社会责任。律师作为精通法律的人,应追求司法的公正与完善,为此,律师须承担进行法制宣传、推进司法改革、关注及扶持弱势群体、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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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律师对法律的顺利实施和司法质量负有特殊责任的公民的责任。律师作为精通法律的人,应追求司法的公正和完善。为此须承担以下四种责任:1、宣传法治教育。2、推进司法改革。3、关注弱势群体。4、服务公益事业。律师不应该成为“法律知识上的巨人,人品道德上的侏儒”,要像苏东坡所言“守道而忘势、行义而忘利、修德而忘名”。应该从我做起,呼唤和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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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援中心诉讼部部长张兢兢:记者和律师是最应该负有正义感的职业。虽然中国社会的财富积累已经相当可观,却依然没有相关的基金会组织能够资助非营利性的机构来从事环境类的诉讼。在中国,培育大规模的环保律师团体是最迫切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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