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平市消保委组织药监、物价等部门对南平市药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着过期药品并未及时撤架、为消费者服务的公示栏不够清晰、药品价格虚高、进货手续不齐等问题。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所有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500元以下按15%以内加价率顺加作价,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但在检查中发现,一种规格为0.33g/粒、63粒/瓶的“金水宝胶囊”,进价为33元,而在延平区某药品超市中售价为38.5元,加价额超过15%,存在价格虚高问题。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店负责人按规定降价。
市药监局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检查药品的外观、标识、有效期、产品批号等,尤其是各类注射液要观察液体颜色、有无异物、色泽是否发生变化、盖子是否严实。在购买药品时,还要认准药品的“国药准字”标志,不要将保健品当做药品购买,不要随意相信那些天花乱坠的广告药品,更不要购买邮寄药品。(张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