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中旬后,泉州市金融机构将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近日,泉州市环境保护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和泉州银监分局转发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与联动,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泉州市各级金融机构要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新建项目的环境监管和信贷管理。(记者杨慧娜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