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城乡困难群体,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1023户,这是2007年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9月底,全市38个列为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点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全面启动。同时,将租赁住房补贴全额发到每个最低收入家庭与住房困难户的“双困户”手中,全面并提前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据悉,泉州市是全省(除厦门外)第一个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地市。2005年,泉州市调查摸底廉租房户数1023户,最后核实“双困户”546户1115人(其中27户承租公房享受减免政策),2007年需发放租金补贴32.74万元,至第三季度已发放15.77万元;另有27户承租公房全年减免租金4.2万元,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
为解决廉租住房房源问题,各县(市、区)还从经济适用房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廉租住房房源。同时,还加快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2006年以来,全市8处动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配套建设廉租住房共315套,面积1.65万平方米。南安市已在全市率先建设并顺利封顶一幢3000平方米48套的廉租住房,年底将交付使用。 (记者江海苹/文胡彦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