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日前发出“厦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征求社会各界对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方政府都要制定相应的公开指南和目录。
根据指南,厦门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在《厦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里,市民可在市政府网和市档案馆、图书馆信息查阅点进行查阅。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厦门市政府将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不公开的部分,市民可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公开,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当面申请,也可通过书面,或以信函、传真、互联网方式向市政府办公厅受理机构递交《申请表》。 (记者 高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