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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可擅自猎捕
新华网·福建频道     2009-10-19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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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野猪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图为德化县护农猎捕队成功猎杀野猪。(石勇 摄)

    

    今年初,一头100多公斤的大野猪从清源山窜到双阳街道,大闹7个小时。市林业局张局长介绍说,随着生态环境的变好,野猪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大,不仅在山区,沿海也见到了越来越多的野猪身影。

    据估算,我市的野猪已经超过万头。随着野猪数量的增多,被糟蹋的农作物也不断增多,喊打野猪的呼声一阵高过一阵。张局长介绍,野猪属于我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须取得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野生动物猎捕证》和市级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后,才可按照猎捕证规定的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在野猪危害农林业较为严重的区域,可组建护农狩猎队,每县一两队,每队10—20人,实行跨乡镇猎捕野猪。也可鼓励具备条件的野生动物保护单位,招募优秀猎人成立专业护农狩猎队。(记者 蒋力耘 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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