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省第一例免评估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在泉州市永春签订。该合同贷款金额为100万元,质权人为永春县农村信用联社,出质人为永春彬达制香厂,用于质押的商标是该企业2008年度获得的省著名商标。
据悉,今年以来泉州市工商部门与银监局和各金融机构紧密沟通,对辖区内较有影响的知名、著名商标品牌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充分结合企业信用资料,推荐急需融资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进行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业务指导,促成商标的免于评估质押贷款,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 (记者陈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