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宗教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给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带来新课题、新挑战。国务院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是宗教领域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宗教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这次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原条例做了很大的丰富和完善,整合吸收了我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和法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为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加强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提供了切实保障。
在基本原则方面,在重申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等原则的基础上,补充规定了一项新的重要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在“法律责任”一章,增加了对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的处罚。
在结构框架方面,新修订条例新增加了“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两章内容,丰富和完善了条例的体系结构。
在核心内容方面,新修订条例承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确定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民事主体地位的基本精神。
新修订条例还在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遏制商业化倾向、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大幅度制度完善,为我国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化、法律化、程序化提供了系统的制度保障。
我们高度重视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我省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利用福建省宗教数据系统,向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工作干部,推送条例宣传内容23万条。
二是大幅增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执法力量。连续两年举办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培训班,并组织行政执法考试,254人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大大增强了福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的力量。
三是修改完善配套法规制度。
四是建立贯彻实施长效机制。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真正解决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结合福建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树立尊法意识和法治思维。推动把新修订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内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
二是启动地方立法。争取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细化相关规定,与新修订条例相衔接,确保法制统一、政令一体。
三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宗教工作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细化裁量标准,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推动解决突出问题。通过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