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复杂,涉及部门多,审批效率不高,影响投资环境、营商环境的提升。
去年11月份,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启动了全省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国范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福建省按照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大力度推进改革工作。
这次改革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目标是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2019年上半年,福建省和各设区市将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力争到2019年12月15日前,省、设区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并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到2020年6月底,努力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这次改革提出,要彻底改变过去串联审批、多头审批的模式,打破部门藩篱,重新梳理设计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能。按照“减、放、并、转、调”原则,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达到精简环节、压缩时限的目标。
减少审批事项20多项。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审批事项,制定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以外无审批。
精减申请材料40多项。一是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的证明材料。二是免予提交可通过数据共享或调用的材料。三是免予提交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调查的证明材料。四是取消与审批事项关联性不大的材料。
实行并联审批。消除非必需的前置审批,将同一审批阶段中涉及不同行政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允许耗时较长的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并行推进,每个并联审批阶段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这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至关重要。
福建成立了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沟通反馈机制,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限时整改反馈,抓深抓细抓实各项改革任务。
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咨询辅导场所,专人负责指导业主单位进行项目报建,全过程跟踪、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推行工业项目审批手续代办制,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
对于工作推进不力、不配合改革、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项目业主和中介服务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列入红黑名单情形,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