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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丰泽区消防大队依法对北峰国华模具厂实施处罚5000元,因该模具厂擅自破坏火灾现场,致使无法真正查明起火原因。
4月18日凌晨许,北峰国华模具厂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近600平方米。火灾发生后,丰泽消防大队监督参谋深入开展火调工作,调查显示火灾现场有21间疑似宿舍的房间,与生产区没有完全分隔开。工厂经营者称,火灾发生后,房东为整修屋顶要求他清理厂房内的物品为由。
在未经消防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火灾现场遭到了破坏,致使消防机构无法进一步查明起火的原因,依据《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有关法律条款,大队依法对该模具厂实施查封并处罚款。(王晓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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