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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1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刘某林被县检察院依法逮捕。
2006年1月30日晚上10时许,家住福建省漳浦县霞美镇山前村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林等人在旧镇镇“古城饭店”与旧镇镇狮头村黄德志等人产生了纠纷并互殴,漳浦“110”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报警后转告旧镇镇公安边防派出所,值班民警肖德等9名官兵及时赶到“古城饭店”处警。刘某林等人不但不听从劝阻,还打电话纠集约30人聚集到“古城饭店”起哄闹事,将“古城饭店”的玻璃门踢破。并窜进附近一五金店,强行拿走店里的锄头柄30多支准备殴打黄德志等人。处警的边防干警见状全力劝阻,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即煽动起哄说:“不要听边防的,连边防的也一起打”等言语。随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林等人开始用锄头柄砸破警用吉普车的挡风玻璃,并用锄头柄殴打边防干警。其余人员也围攻殴打边防干警,现场一片混乱。肖德等6名边防民警均遭到殴打造成不同程度的受伤。
3月31日,县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的批准逮捕刘某林。 (郑坤川 胡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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