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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中级法院成立涉外审判庭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10-17 15:56:48

   新华网漳州10月17日电(记者郑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成立涉外审判庭,集中管辖漳州、龙岩两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7日,漳州市中级法院举行涉外审判庭成立大会。

   漳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林贻华介绍,漳州地处闽南,台商、外商集聚,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多。涉外审判庭的成立将方便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当事人诉讼,妥善、及时处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保护外商、港澳台商合法权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据介绍,漳州市中级法院涉外审判庭主要管辖诉讼标的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五类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包括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完)

责编:胡善安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