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政 务 要 闻
    领 导 简 介
    新 华 报 道
    海 西 经 济
    图 片 新 闻
    政 府 公 报
    政 府 采 购
    公 仆 论 坛
    人 事 任 免
    新 华 访 谈
    新 华 直 播
    地 方 政 务
    法 律 法 规
    网 上 办 事
    办 事 指 南
    便 民 服 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在线 >> 新华福建报道
非法证券活动呈现5大特点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10-27 08:59:15

    新华网厦门10月27日电(记者李慧颖)记者从厦门证券监管部门了解到,近来,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苗头"渐起,不少股民上当,为此厦门市金融办、证监局、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日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集中查处了四家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活动的机构。

    在执法行动中,监管部门发现非法证券活动呈现5大特点,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股民应提高警惕注意识别。

    一是形式不断翻新。去年以前,非法证券活动主要表现为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股票和境外上市股票,随着国内二级市场的好转,一级半市场和境外市场失去了吸引力,不法分子转而投向国内二级市场,为客户提供股市分析、推荐股票,从中赚取咨询费。

    二是不法机构以掌握内幕信息、有专业的研发团队研究市场、将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股民想一夜暴富的心理,诱骗他们加盟,而且不用预交费用,只待盈利之后给予这些机构分成,具有很强的诱惑力。

    三是不法机构以销售股票分析软件做幌子,同时提供股票分析软件的售后服务,收取高额软件费用。有的不法分子"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合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旗号,从事非法股票咨询,收取所谓的咨询费。

    四是境内外勾结从事港股投资咨询。目前在内地掀起一股炒港股的热潮,有市场需求但尚无正规渠道,不法机构就充当非法中介从中牵线搭桥,与境外的证券经营机构勾结起来,为客户提供香港股票新股申购的咨询建议,并从中获取利益。

    五是严重超范围经营。有的机构只有一般投资理财服务的经营范围,却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有的只能买卖电视机,却搞起股票行情分析的生意等。

    厦门监管部门还提醒投资者,证券投资要到合法正规的场所,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进行。根据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普通股民投资者如参与非法证券活动利益受损,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完)

    

责编:黄玮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