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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农业合作是发展福建区域经济的一大特色。闽台两地一水相连,台湾同胞80%祖籍在福建。两省地理、语言、习俗相近,气候、温度、日照、土质条件相似,农作物类型、栽培和耕作技术相同。闽台农业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改革开放以后,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得到恢复与发展,呈现以下特征:
1、台商投资农业发展迅速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商率先在福建沿海地区通过民间渠道,从单向试探性投资到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全面投资发展。截止2002年底,全省累计批准农业台资项目1500多家,合同利用台资18亿美元,实际到资11亿美元。我省农业利用台资总额在大陆各省市中名列前茅。
2、农业科技交流日益频繁
1990年以来,台湾先后组织农业行政官员、专家、教授、企业家200多个团组1000多人次来闽参加考察和科技学术交流、洽谈商务等。我省赴台考察的行政官员、专家学者和参加培训的技术管理人员等有60多批300多人次。闽台农业合作与科技交流已呈现高层次、双向交流发展的格局 。
3、区域合作更加紧密
1991年以来,两岸农业界达成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以福建东山为起点的共识。从此,闽台两地在农牧业、水产、林业、气象等方面进行合作与研究。特别是1997年7月国家外经贸部、农业部、国台办批准福州、漳州市设立全国首家“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吸引了大批台商来闽投资农业,实验区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联系闽台农业经济合作的重要桥梁和载体,成为福建乃至大陆对台农业引进合作的密集区。
4、岛内农业发展空间得到延伸由于台湾岛内农业地域狭小,自然灾害频繁,生产成本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弱化,促使台湾农业加速外移。福建已成为台商转移产业、分散市场风险和实现农业产业升级的首选地。
今后发展思路
闽台农业合作的建设是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和“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以福州、漳州实验区为主线,全面推动闽台农业合作从沿海向山区梯度发展。着眼于海峡两岸跨世纪的农业产业发展与合作,把实验区建成引进台湾农业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的示范区,鲜活农产品及加工品的生产基地,两岸联手拓展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的生产协作区。两岸农业在WTO框架下,全方位地展开合作,达到互惠互利双赢目的。
(一)加入世贸组织后,福建农业面临农业全球化的挑战,为了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验区将建立闽台农业合作五大体系,即:良种引进繁育体系、闽台农业产业合作体系、动植物保护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农产品市场与流通体系、农业科技培训与信息服 务体系。
(二)加入世贸组织后闽台农业合作空间更加广阔,可以走产业合作的道路,有计划的产业合作,才能进一步明确产业分工,真正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避免盲目发展而带来的恶性竞争。农业产业合作途径和方式将是多方面的,多形式的。
一是有偿技术合作。技术引进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合作,以福建重点优势产业为主,引进台湾科技人员或台资企业,推广实用技术,按技术承包、企业合作共同研究开发等方式,在果、茶、畜禽、水产等种养业上建立合作示范点,为全面产业合作提供样板。
二是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示范区。按照产业优势互补原则,以粮、菜、果、花、畜禽、水产种养业生产加工合作为重点,引进台湾优良品种和高新实用技术,建立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主的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出口生产加工基地。
三是联手拓展国际市场。根据优势互补的原则,联合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也可采取台湾接定单,福建建基地,共同拓展国际市场。
我们热忱欢迎台湾各级农渔会、各种经济组织、农民组织、企业、个人到福建,到福州、漳州两个实验区发展自己事业。真诚地希望台湾各界人士来闽投资农业,共同把福州、漳州实验区建成闽台农业专家合作科研、共同培训的基地,闽台企业家合作兴业的热土,闽台共同应对WTO挑战,联手拓展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经济协作区,最终造福于闽台两地的农业与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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