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努力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扩大就业
⑴加强领导,切实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上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就业和再就业机制,通过建立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督促检查、考核、通报、奖惩和监督举报制度,保证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税费减免、优质服务、证照登记发放、场地安排等各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疏通再就业资金筹措渠道,强化再就业服务、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三是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
⑵大力发展劳务派遣,创新就业方式。形成与全省、全市联网的劳务派遣网络,规范劳务派遣的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劳务派遣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个性化服务,使劳动派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群体在不同层面上的需求,使劳务派遣工作以新的面貌服务社会。要把劳务派遣与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劳工维权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和促进。
⑶全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方针,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⑴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一是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巩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积极探索实施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在加强征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基础上,致力解决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人员参保、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改革等问题。农村养老保险要巩固规范化管理成果,继续抓好发展工作,探索实施农村灵活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保险办法。三是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率达100%,其中纳入社区管理人数应达90%;要进一步拓展、细化社会化管理内容,规范社会化管理模式,统一标准,提高层次,扎实开展。
⑵完善失业保险管理体制,加强失业基金管理监督。继续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按照"总量控制、自求平衡、促进就业、确保发放"的指导思想,健全失业保险管理体制,强化责任,确保失业金按时发放。要全面实行缴费凭证制度,加快建立失业保险预警预测制度。
⑶强化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建立稳健的运行评估体系,提高参保覆盖率、基金征缴到位率、统筹基金结余率、参保人员医疗费个人费用负担率、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普及率、参保人员对医疗服务管理的满意率。二是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大力拓宽城镇从业人员的参保范围,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实施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有效控制和监测。四是切实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强化基金的审计和监督工作。与此同时,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全面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以健全制度为依托,积极做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贯彻落实工作,抓好新旧机制的并轨、衔接,积极扩大参保覆盖面,依法确认工伤,依法做好理赔支付。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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