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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盐务局获悉,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福建从2000年开始实行盐业结构调整,控制食盐生产总量,决定废转一批盐场。截至目前,已累计废转107家盐场,面积达5260公顷,压缩产能30多万吨。与此同时,食盐的产销秩序明显好转,碘盐年销量从1997年8万多吨逐年增加,至2003年达到16万吨,在国内跨入“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省份行列。但福建省目前还有55家理应废转的小盐田尚未停转。据盐政人员调查,这55家小盐田大部分长期处于无证经营状态,目前尚在生产私盐,其生产的私盐是福建沿海一些县(市、区)消除碘缺乏病尚未达标的根源。
据悉,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了盐场进行废转的范围,只要有一个条件符合都要废转,即:生产面积在50公顷以下;连续3年(1997-1999年)单产低于30吨/公顷;产品达不到国家食盐标准,生产企业长期贩卖私盐。
据记者了解,按省政府有关文件理应停转而目前尚未停转的55家盐场是:莆田市的前江、东峤、霞东、霞西、上塘、枫亭盐场;南安市的菊江村、后坂村、溪东村、巷内村、惜坂村、联丰村、营前村、东柄村、返头村、三乡村、院下村、下房村、阳山村、苏内村、老港村、下店村、江崎村盐场;厦门市翔安区的东园村、蔡厝村、后村村、马巷镇、霞浯村、浦边村盐场;漳浦县的车熬、前屿、埭厝、庄厝盐场;东山县的双东、陈城新、西埔、前楼老滩、杏陈、康美、陈城村、港口村、湖塘村、白埕村、岱南村、岱寮村、前楼村、下西坑村、埔头村、礁头村、前何村、埕英村、大产村、陈城老滩、径口村盐场;诏安县的四都盐场。
(记者 方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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