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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明确规定:教师严禁有偿补课
新华网福建频道 2006-06-07 10:54:53

    新华网福州6月7日电(记者 沈汝发)“严禁教师搞有偿家教和擅自在校外举办或参与以在校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及其它形式的辅导补课班。”这是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出台的通知里明确规定的。
   据了解,福建省教育厅最近接到各地反映,一些社会团体和个人利用学生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举办各种类型的补习班,聘请一些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福建省教育厅为此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对课外辅导工作的管理,由学校组织教师安排一定课外时间学习后进生进行适当的辅导。
   《通知》明确规定,在具体做法上应坚持以下5点:学校所组织的对学习后进生的课外辅导,集中辅导时间每周不得超过半天;学校不得以举办课外辅导班名义向学生家长收费;在课外辅导时间内不得给学生上新课;学校不得将本校教学资源提供给社会力量进行有偿补课;严禁教师搞有偿家教和擅自在校外举办或参与以在校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及其它形式的辅导补课班。
    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纠正加重学生负担的不正当做法,为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有违反规定的活动一经查实,要在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级、评优评先,以及师德师风考评中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完)

稿件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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