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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离失所十二载 业主何日能安置
  2007-05-25 11:17:43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近日,莆田城厢区凤凰山街道新塘居委会傅文滔等人向报社反映,在莆田市南湖水上公园项目建设中,傅文滔等18户居民成为该项目的拆迁户。然而12年过去了,按当初协议早该安置的18户居民至今没有得到安置,数十人流离失所,经济损失惨重。他们虽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始终得不到解决。

    接到群众的投诉后,记者于近日前往莆田调查。

    双方签协议 拆迁工作很顺利

    1995年底,南湖水上公园项目获得批准,该项目的实施需动迁城厢区新塘居委会新梅片的傅文滔等18户群众。

    1995年11月20日,新塘居委会代表18户拆迁户与该项目的承建商港峰(福建)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港峰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协议对补偿费用、安置用地的具体地点和面积都有明确约定,同时约定由新塘居委会全面负责拆迁工作;协议还特别约定了拆迁安置地的用地手续、征地和规划管理费由港峰公司负责。

    1995年12月20日,城厢区房屋拆迁公司凤凰山分公司、凤凰山办事处新塘居委会根据上述协议,联合公布了“水上公园拆迁安置方案”。方案规定:拆迁时间从1995年12月25日至1996年1月10日止;拆迁安置的联建房必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基础设施、统一立面装修;该联建项目由凤凰山拆迁分公司及新塘居委会负责实施,半年内建成统一的基础梁后交拆迁户施工,拆迁户也必须在半年内完成自建。

    傅文滔的儿子傅庆星告诉记者,为了支持莆田城市建设,1996年1月5日,傅文滔和其他拆迁户爽快地分别在《居民住宅拆迁合约书》上签了字。按照合约,18户拆迁户联建的住房占地为37坎,每坎约39平方米。傅庆星说,他们一家在这次拆迁中分到三坎地,虽然对老房子有些不舍,但一家人对即将就要建起的新房子充满了期待。

  联建房被拆 安置协议成空文

    1996年,拆迁工作顺利完成,新塘居委会按协议完成了37坎安置房的基础施工。联建房的建设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拆迁户心头自然很是喜悦。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联建房刚盖半层,他们突然接到莆田市规划局的通知:因该征用地邻近著名的景点广化寺,这片地只可以做绿化地,不能用于建房。

    所有的人都被这一纸通知砸懵了,联建项目被迫停工,且一停就是两年多。

    在采访中,凤凰山街道人大主任林桂祖告诉记者,按照当时的协议,港峰公司必须负责办理联建房的相关手续。但莆田规划局更改规划的通知,使整个安置工作停滞下来,而港峰公司也未按约定去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维护拆迁户的利益,1998年,新塘居委会请人重新设计了施工图并发放给18户拆迁户。然而刚开工不久,莆田市规划局、土地监察等部门又派人前来制止,说是基建相关手续未办理。

    就这样,拆迁户们开始了长达近12年的马拉松维权。期间,有的人投亲靠友,有的人租房过渡,有的人流离失所——傅庆星带着年近八旬的父亲,一家老少7口租住在莆田城郊沟头村,每月仅房租就要500余元。傅元洪靠骑三轮车艰难度日,由于带着年已九旬的母亲,没人愿意将房子租给他,只好到处流浪……

    记者了解到,这些年,拆迁户们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凤凰山街道、新塘居委会也多次向上反映,莆田市各级政府亦多次召开协调会,但不知何因,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拆迁户们至今依然流离失所。

    安置地易主 拆迁户下无寸土

    拆了房子又不让按协议建房子,这已让18户拆迁户感到十分不解,可更令他们万分惊讶的是,2006年4月,规划部门却将不让他们建安置房的土地,规划为港峰公司开发新梅片区住宅的建设安置房用地。

    此举意味着港峰公司根本没有按协议为南湖水上公园项目的拆迁户办理用地和建房的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原先说这片地“只可以做绿化地不能用于建房”之说纯属借口。苦等了12年的18户拆迁户被激怒了。为了保住这片安置地,2006年“五一”期间,他们在安置地上抢建了一层房子。不久,城厢区按照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法律条款,予以拆除。

    几个月又过去了,港峰公司的新梅片区开发进展顺利,新项目的拆迁户安置工作亦秩序井然。港峰公司自然心安理得,因为他们手续完备。但眼睁睁地看着失去安置用地的18户拆迁户却心急如焚。明明是我们的安置房用地,怎么成了港峰公司新梅片区的安置用地?我们怎么办?!我们怎么办?!我们怎么办?

    马拉松维权,他们还要耗几时

    5月10日,记者来到莆田市规划局了解情况,该局相关人员对此均讳莫如深,采访被推来推去,好不容易有一个工作人员开口了,扔给记者三个字——“不知道!”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黄美光告诉记者,凤凰山街道始终积极致力于解决18户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通过协商,已经成功置换安置了2户拆迁户。去年,有关部门提出货币补偿方案,即按每坎6万余元的价格,对未解决的16户拆迁户进行补偿。

    然而拆迁户们说,“南湖水上公园”安置房用地地处市区,有关部门提出的补偿方案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傅庆星跟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按当时的安置方案,一坎地可以盖四层共100多平方米的住房,而现在一坎地补偿的6万余元,在莆田市区可以买到什么?让他们一家7口人如何安家?

    拆迁户们不禁气愤地问,为什么港峰公司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为什么我们只要求有房子住就这么难?难道我们还要再等12年?

    

 

                         原先规划中的村民安置地,一片狼藉,被强行推倒的砖块、水泥板遍地都是。

责编:胡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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