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达到年500亿的水准,对于一些地方来说,会是一个不小的财政包袱。尽管如此,也必须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宁可精打细算,缩减行政运行开支,也必须确保教育资助费用到位。
◆ 一些高校的奖学金,成为教职员工、权贵子女以及班干部分享的盛宴,而无权势背景的优异学生却只能望奖兴叹。许多学校也往往以维护贫困生的尊严为由,实行暗箱操作。要真正实现新资助体系奖优助贫的目标,就必须健全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机制,防止权势阶层利用暗箱行为独享国家惠民政策之利。
5月21日, 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意见》的有关情况。图为发布会主席台。(新华网 姚勇摄)
随着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下发,预示着国家教育资助新体系开始运行。
据财政部张少春副部长称,各项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将获资助。(《中国青年报》2007-5-22)
这一惠民政策要落地生根,真正达到奖优助贫的目标,笔者以为尚需健全足数投入、阳光操作和监察制约机制。
明确分工,奖优助贫,可以说是新资助体系的一大鲜明特点:国家奖学金旨在奖励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无论家庭贫富。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者。国家助学金主要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同时,资助的面和量都较以往有显著增加。从资助范围看,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每年的0.3%扩大到3%;高校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3%扩大到20%;中职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5%扩到90%。从资助强度看,国家奖学金由过去生年均4000元增加到8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生年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由生年均1000元增加到1500元。对于特别优异的学生来说,这是最好的激励方式;对家境贫困者来说,这无疑于雪中送炭。
良好的政策落到实处需要良好的执行方法,笔者以为,应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确保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投入。新资助体系的资金投入实行中央和政府共同分担的方式。其分担比例,既要讲究生员比,也要考量各地的财政实力状况。人口大省生员大省有些也是经济穷省,中央无疑要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这样,才能够强化地方资助教育的内在动力。一旦中央和地方分担比科学确定之后,就必须保障各方按实足额投入。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只有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非常有限。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要达到年500亿元的水准,对于一些地方来说,会是一个不小的财政包袱。尽管如此,也必须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宁可精打细算,缩减行政运行开支,也必须确保教育资助费用到位。
全面落实民办高校的各项政策,以提高其助学资金投入的积极性。新资助体系体现了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的平等理性。一方面,中央和政府在财力投入时必须公平对待,“一碗水端平”,不分彼此,不偏不斜。另一方面,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都有享受新资助体系政策优惠的权利,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助学,这也是新政策对所有学校的要求。现在,公办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一部分民办学校都能够做到这一点,但也有部分民办学校没有做到。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确保所有学校按章办事,依法经营。
切实健全阳光操作的运行机制,方能保证新资助体系真正用于奖优助贫。奖优助贫,是新资助体系的核心价值,也是首要的目标。尽管我们早就建立了奖学助学制度,但事实上落实并不到位,甚至出现了真正的优秀生、贫困生被无情地排弃在外的尴尬困境。比如一些高校的奖学金,成为教职员工、权贵子女以及班干部分享的盛宴,而无权势背景的优异学生却只能望奖兴叹。这其中一个重要的症结在于,奖学金发放程序还未能实现阳光操作,公开运行。而助学金的发放,许多学校也往往以维护贫困生的尊严为由,实行暗箱操作。其结果往往是,贫困生的面子未受任何影响,然而助学金也与他们擦肩而过。要真正实现新资助体系奖优助贫的价值理性,就必须健全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机制,防止权势阶层利用暗箱行为独享国家惠民政策之利。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关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以强化地方政府和校方的责任观念。并通过强化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新资助体系健康、阳光运转,真正造福于数以千万计的莘莘学子及其家庭。(刘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