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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文物盗捞猖獗 “沉宝”保护路途漫漫
  2007-11-26 14:29:2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组织化盗捞带来新威胁

    福建沿海水底文物盗捞为何如此猖獗?福建省考古队队长栗建安分析有两个原因:一是海底文物丰富,台湾海峡是中国古代商船走向世界的要冲,泉州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历史上由于天气预报、航海技术的缺陷,往往一次台风就导致商船沉没,因此福建沿海沉船遗址较多;二是海底文物尤其是海底瓷器在文物黑市上价格很高,有的一件瓷器价格高达五六百万元,一夜暴富、一件瓷器暴富,愈发刺激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据了解,在历经2005年“碗礁一号”引发的“盗捞文物热”后,盗捞团伙不仅具备了一定的文物鉴赏知识,也更新了一批先进的打捞设备,盗捞和交易手段日益升级。莆田市南日边防派出所所长林春凤说,在2005年查获的非法打捞海底古瓷器案件中,盗捞者驾乘的只是木质小渔船,航速慢,机动性差,“水鬼”使用的也是极其简陋的潜水设备。而2006年查获的几起同类案件中,木质小渔船变成了大马力机船或高速摩托艇,潜水设备也换成了进口的先进潜海设备。

    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非法打捞活动开始出现组织化、公司化趋向,盗捞者加大资金投入,结成暂时性的“股份公司”,潜水员利用潜水技术和设备入股,按股分红。典型的情况是,文物贩子的资金+专业潜水员的技术+本地渔民对海况的熟悉,就构成了一家“公司”。莆田公安边防人士介绍说,一家“公司”一般有20人至30人,莆田大概有十多家这样的“公司”。

    福州公安边防支队有关人士介绍,为逃避打击,盗捞团伙通常选择深夜从偏僻澳口出动,他们将文物打捞出来后,立即采取专船运送方式,人货分离、异地上岸,文物基本上由买家直接运走,整个过程中间环节少,时间非常短。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些“文物玩家”甚至直接在打捞现场进行鉴定,如果认定是比较珍贵的文物,马上用摩托艇转移。转移到岸上后,还使用数码相机对文物拍照,并通过互联网传到外地的文物买家手里。珍贵的文物主要通过两种方式销售出去,一种是直接在海上与台湾文物贩子交易,另一种是陆上交易,主要卖给香港、上海等地的文物贩子。

    非法打捞不仅掠走大批文物,而且手法野蛮、粗暴,严重破坏水下文物遗存。莆田市博物馆专家黄文格说,渔民缺少文物保护的意识,从打捞上来的文物看,很多瓷器在打捞中被破坏。

    2006年9月,莆田公安边防官兵在南日群岛东沙屿海域截获2艘平潭籍非法打捞船,在其中一艘船的机舱内竟查获大批炸药、雷管、导火线。据非法打捞者交代,如果打捞不顺利,他们就用炸药实施海底爆破,再用船吊机配上大型铁抓手沉入海底挖掘。

    “沉宝”保护难题待解

    栗建安介绍,为加大对中国海底文物保护的力度,从2003年开始,由国家文物局牵头,启动了为期5年的中国沿海海底文物遗存调查计划,目前已完成了广东、广西和福建沿海的调查,接着着手浙江沿海的调查,并向北一直向黄海海域推进。

    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副主任赵嘉斌说,我国文物保护法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水下保护公约,都提倡对海底文物进行原址保护,但鉴于盗捞造成水底文物破坏和流失的严峻形势,国家文物局近年也批准对一些重点区域的海底文物进行抢救性发掘,所需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目前我们水下文物主动发掘很少,几乎全是追着不法分子的盗捞进行,工作的状态就像是救火。”一位水下考古工作者对记者说。

    “水下文物保护确实受一定因素的制约,首先文物所处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不利于定点看守;其次遗址是在水下,不可能长期在水下看守,这都给盗捞者留下了可乘之机。”赵嘉斌说:“为此,需要地方政府出台专门的保护措施,公安边防、文物部门加强协调,严厉打击私自盗掘或私自贩卖海底文物的行为,对盗捞文物的销售渠道严加遏制。”

    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一份《关于开展沿海古沉船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到,当前海底文物保护存在多个难点:沿海一些群众对盗捞行为的违法性质认识不清,一些乡镇、村居组织的群众工作不到位,使得相关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目前防范和打击盗捞贩卖走私古沉船文物主要依靠公安边防部门,难以形成合力;古沉船海域复杂,夜间执勤安全系数低;公安边防部门警力不足,海上执法装备落后,无法有效保证巡查等。

    有关文物保护专家认为,加强海底文物保护要加大投入,地方政府应拨出专项经费;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对盗捞和私贩文物行为依法惩处,该判就判,体现威慑力;同时文物管理部门应尽快确定重点区域,以利于重点巡逻和保护。

    莆田市博物馆副馆长柯凤梅说,保护海底文物是一个系统工程,国家和地方都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针对性措施。

    据了解,2006年10月,福州市成立了保护海底文物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并拨出专款100多万元用于海底文物保护。今年11月初,福州市又出台了《福州海域水下文物保护若干规定》,对海底文物保护作出详细规定。


责编:王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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