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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协委员提出建立二手房交易银行监管负责制
新华网·福建频道     2008-01-23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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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1月23日电(记者郑良 许雪毅)在国家加大楼市调控力度背景下,房产交易中介机构卷款或挪用客户资金案例时有发生。正在召开的福建省“两会”上,部分政协委员建议加大二手房行业的资金监管制度,建立监管银行负责制。

    福建省部分政协委员建议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工商行政管理、银行、税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二手房行业资金监管力度。房管交易部门应该要求所有在所属区域范围内进行的二手房交易,必须进入二手房交易资金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房款、定金等都不能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客户在中介公司买卖二手房时,房屋买卖双方、中介公司以及银行四方必须共同签署一份房款监督支付协议,规定买方将购房资金存入银行的专有账户,并由银行予以冻结。由银行担任“第三方”,对买卖双方的资金来往进行监管,所设立的独立银行账户,在完成交易的始终,经纪公司都无权触碰这笔资金。每一次动用这笔资金,都必须由上述签署协议的四方同时签字。

    福建省部分政协委员提出建立商业银行可疑资金上报制度。违规房产中介公司都具有大额资金调拨的特征,应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资金划转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福建省部分政协委员还建议提高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准入门槛,将房产中介公司的注册资金冻结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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