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莆田市第六部实体性法规《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条例》是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综合性立法。《条例》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风气4个方面,提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养成公共卫生习惯、践行文明生活方式、移风易俗等重点倡导内容;以重点治理清单的形式,列出14类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立足时代特点和莆田特色,倡导公众养成公共卫生习惯,提出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感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时佩戴口罩等,契合当前实际的新要求;倡导践行文明生活方式,提出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符合时代发展的新风尚。(记者 陈盛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