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13日电(王雄)5月13日,泉州中院组织丰泽、晋江、南安、惠安四地法院开展第八次集中宣判活动,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件,81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刑罚。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以多人犯数罪的案件居多,其中10人以上犯罪团伙有3个。从犯罪类型上看,犯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最为普遍,其他还包括强迫交易、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强奸等犯罪。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据介绍,截至今年4月底,泉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审案件13件181人,已审结8件124人;受理涉恶势力犯罪一审案件73件377人,已审结55件292人;受理涉黑恶“保护伞”犯罪一审案件4件9人,已审结4件9人。
泉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表示,下一阶段将聚焦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加强专项斗争法律政策研判,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保持对涉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