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0日电(刘丰)9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张炯佳为福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张定洲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任命陈论生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戈建城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任命李培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任命范宁宇、林成笔、胡立峰、严琛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林莉、周健、张琳、朱敏鹏为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因工作需要,免去黄景辉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张锦萍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因到龄退休,免去何天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罗辉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免去其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高扬捷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免去其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傅建飞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航为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刘琛、吴巧榕、张力琳、邱善庆、姚华、曾乐、张春瑞、王德贤、林鸿琴、陈国枝、单鲲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因到龄退休,免去高鲁、杨斌、蔡红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