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法院审判现场。新华网发(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新冠肺炎疫情让体温计、口罩等防疫物资成了供不应求的“爆款”。不法分子瞄准这个“商机”,假借销售防疫物资名义实施诈骗。27日,厦门集美法院、翔安法院分别对两起防疫物资诈骗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王某育谎称有额温枪等物品资源,先后骗取被害人29900元,犯诈骗罪,依法被集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王某生假借出售口罩名义,骗取被害人6440元,犯诈骗罪,依法被翔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为避免审判过程中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司法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健康安全,两起案件均通过远程同步视频方式进行,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等网络平台全程同步直播。(刘默涵 陈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