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11日电(刘丰)福州交警6月10日发布通告,自当日起福州市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电动自行车全面采用新式号牌,分为黄色和蓝色两种,实行分区域通行管理。
根据通告,新式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通行,新式蓝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城区三环路以外的道路(不含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通行。未取得新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五城区内上路行驶。
交警部门介绍,新车登记上牌将是常态化工作,符合条件的车主在6月9日后仍可正常办理新车登记上牌,有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途径。选择网上办理的车主可登录“福州交警”或“e福州”APP上传资料,经系统审核、缴费后,到车管所安装号牌;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流程为:查验车辆、窗口受理、用户缴费、安装号牌。
交警部门建议,车主首选在线办理新车注册,按照流程上传清晰准确的照片资料。切勿自行改(加)装相关配件(如菜篮、保险杠),以免对车辆识别造成影响,导致无法办理新车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