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9日电(刘丰)福建省发改委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正式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肯定了福建等四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向全国推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环境治理体系、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整治等14个领域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其中,福建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入选,居四省推广总数首位。
2016年8月,福建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经过持续努力,福建在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2020年前三季度,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7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设区城市空气达标天数比例9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3个百分点,PM2.5年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3.3%;森林覆盖率66.8%,连续41年保持全国首位。同时,福建积极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前三季度GDP增长2.4%。
下一步,福建将围绕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更高质量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