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29日电(张婷婷)为了更好地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问题,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从2021年6月1日起,福州市在职工医保参保群体中率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据介绍,为更稳妥有序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落地,在启动阶段,采取分片区错峰稳步推进的方式,原则上,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等12个乡镇或街道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评估申请,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受理评估申请。
2020年9月10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出台《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将福州市列入第二批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此后,福州市先后出台《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各项配套文件和政策的出台,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奠定了基础。
附: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评估申请的乡镇(街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