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福建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明确2028年底前实现个人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跨城市互认。
行动方案明确五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其中,2026年底前,省级出台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加强消费、电商、外贸等领域经营主体信用建设,试行“商户信用二维码”。依法依规开展家政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
2027年底前完成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10个领域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档案建设。规范自然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鼓励拓展“茉莉分”“白鹭分”等自然人信用分正向应用场景和区域,2028年底前实现个人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跨城市互认。(记者 马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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